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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控流程与要求
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
2023-07-05 16:25:53

质控流程与要求

1.质控流程

(1)首例质控:入组第一例受试者时,研究者、CRA、机构办质控员共同质控,质控前准备好受试者文件夹、知情同意书、CRF等。

根据首例质控情况,必要时增加随后入组病例的质控。

(2)中期质控:试验进度1/3时质控。研究者、CRA与机构办质控员预约质控时间,准备好文件资料:研究文件夹、受试者文件夹、伦理文件、试验方案、知情同意书等。

(3)结题前质控:CRA与机构办项目质控员预约质控时间进行全面质控,另将试验过程质控、监查、稽查、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发至机构邮箱,机构办项目质控员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质量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.质控要求

(1)质控前,机构办项目质控员须通知研究者做好质控前准备。

(2)质控中,质控人员对方案依从性、知情同意书签署、CRF填写、药物管理、文件资料保存等进行质控,机构项目质控员在《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质控记录表》做好记录。

(3)质控后,项目质控员针对质控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,填写《机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质控反馈-整改-追踪记录表》,反馈给PI,PI督促研究人员对质控发现的问题按要求逐条整改,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情况(书面)。

(4)项目质控员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,直至问题得到解决。

(5)对检验、检查数据进行100%溯源(非本机构检验、检查项目除外),溯源后,填写《机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检验、检查数据溯源记录表》,并将溯源结果反馈给PI。

(6)质控过程中,如发现严重问题,质控员须及时向机构办主任、PI报告。质控员定期在机构办例会上报告项目质控情况。

3.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袁明慧/徐露珍/刘珂

电话:020-61883706

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综合楼3楼东侧机构办

接待时间:周一至周五   8:00-12:00  14:30-17:30

机构邮箱:hhyyjd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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