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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退费指引及流程图
运营部财务科标签: 首页推荐
2024-05-23 10:19:45

       为进一步优化门诊收费服务,现将门诊退费指引及流程图发布如下:

 

办理挂号退费须知

1、无论经何种途径挂号,均可在一个月内持诊疗卡或挂号凭证到挂号处窗口办理退费手续。

2、在微信公众号挂号的,可在就诊日期前(不含就诊当天)直接在微信公众号操作退费,费用将原路返还。如超过就诊当天或之后,须在一个月内到人工窗口办理退费手续。

3、原在自助机用微信或支付宝付款的挂号,在人工窗口办理退费手续后,费用将原路返还退回;原在自助机用现金、银联卡或医保卡付款的挂号,费用由人工窗口退现金。

4、医生已接诊,则不能退费。

5、如接到预约医生停诊通知,患者可于就诊日起一个月内到收费处窗口办理退号,过期作废,不退费(在医院门诊医生停诊后微信公众号自动退号功能未有效执行时,采取该措施)。

 

挂号退费流程

 


复诊病人补办诊疗卡、更改资料须知

提供病历、有效的身份证明到一楼挂号收费处一号窗办理。

 

办理诊疗卡充值款退费须知

1、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 8 00-12 00 下午:14 30-1730,星期六上午 800-1200,其余时间暂停办理,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。

2、办理手续:

 1提供“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院内磁卡交易清单”(诊疗卡充值回执红色联),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:如代办的,请提供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
 2如遗失“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院内磁卡交易清单”(诊疗卡充值回执红色联),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如代办的,请提供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
  

  诊疗卡充值款退费流程

 


办理收费退费须知

1、退费地点

  所有退费必须到收费窗口办理,当天的退费请到原收费窗口办理退费手续,其它非当天的退费请到各楼层的收费窗口办理。

2、退费流程

 1)主诊医生开具《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内部退费通知单》退款单;

 2)患者凭纸质发票或发票登报作废声明原件、治疗单、导诊单、公众号缴费信息等,到收费窗口申请退费;

 3)收费窗口根据该票据系统状态,指引患者至相关科室签字确认;如已取药,须持以上《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内部退费通知单》(退款单)到药房确认未发药或已回收药品并在退款单上签名确认;

 4)凭盖有收费章的“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”(实体发票红色联;如收到的是电子发票则无需提供)、盖有收费章的治疗单(如有一次就诊开多次治疗医嘱)、门诊收费导诊单或微信公众号的缴费信息、对应相关科室签字确认的退款单到收费处退费。

 5)门诊收费处窗口完成退费手续后,分以下情形退费:

     ①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的费用原路退回;

     ②在人工窗口用医保卡、银联卡支付的费用原则上原路退回,因特殊原因不能撤回交易的,以现金方式退费;

     ③在自助机用银联卡或医保卡支付的费用,以现金方式退费。

  原路退回的费用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。如未收到退款,请咨询收费处(电话:61883503)。

     ④因医保(后续业务、跨月)或系统原因不能立即办理的退费,收费员先收取《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内部退费通知单》退款单,7个工作日内作出退费处理,并联系退款人办理手续。在7个工作日内退费的费用原路返还。如未收到退款,请咨询收费处(电话:61883503)。

 6)如遗失盖有收费章的“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”(实体发票红色联),则无法直接办理退费手续。根据国家《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》,遗失的实体发票须在县级以上媒体(如报纸)上声明作废;凭遗失票据作废声明(如载有声明的报纸原件)办理退费手续。

 

  门诊收费退费流程

运营部财务科

2024年5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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